12月29日,证监会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239号建议作出答复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以下统称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大多处于新兴阶段,所属细分行业发展尚不成熟,监管政策尚待进一步明确与统一,面临的监管形势错综复杂,行业风险突出。全国股转公司暂不受理小额贷款公司的挂牌申请。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研究论证小额贷款公司挂牌新三板的问题,以促进其更好地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