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省经贸委11月接连批复筹建8家小额贷款公司,自此,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总数突破70家。而在2009年前,我省仅有晋江市首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晋江恒诚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其利率定价机制,严禁“坐地起价、哄抬利率”,或以收取手续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提高利率。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贷款余额的70%应用于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5%。(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