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吉林银行委托贷款有什么要求

1、委托人的条件

政府部门、企事业法人,均可委托本行发放委托贷款;未经授权的企事业法人分支机构不得向我行申请委托业务。

2、资金来源要求

委托人合法的、可自主支配的资金,均可委托我行发放委托贷款,但是正常经营的流动资金不得办理委托贷款;银行贷款不得办理委托贷款。

3、借款人的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结算帐户;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并已经年审有效;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的能力;能按月提供财务报表,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能提供其他委托人、经办行要求的资料。

4、委托贷款用途限制

委托贷款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炒买炒卖有价证券、期货和房地产、异地放款及其他不符合委托贷款用途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