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融办联合多部门,对全省150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历时两个月的现场检查。 小额贷款公司从2005年在我省试点至今,在全省已有516家,从业人员4300多人,注册资本金237亿元,贷款余额达210亿元。取消了3家严重违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资格,同时对10家不达标的小额贷款公司不予备案。惩治了贷款大额化、集中度高以及超比例发放贷款跨区域经营、财务运作不规范等行为。在暂停审批近一年后,省金融办重新启动了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工作。按相关规定,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须在1亿元以上,主发起人与其关联方的合计持股比例不得高于20%,其他出资人和关联方的合计持股比例不得高于10%。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一年后,经营合规、业绩优良、风险控制好的可申请增资扩股。在原有股东中增资扩股,股东按原出资额比例增加出资额、增资幅度在原有资本金总额50%以内的,增资扩股中吸纳新股东,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增资幅度在原有资本总额的20%以内的,其增资扩股方案可直接由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市主管部门审批、省金融办备案。(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