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是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缴存人发放的贷款。

贷款利率:组合贷款利率分别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住房公积金个贷利率政策及商业性个贷利率政策。

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合作银行分别按各自的规定审批贷款额度,组合贷款的贷款总额在购建住房总价或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60%—70%之内(其中:首套房为70%,二套房为60%)。

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

(二)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审批后送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对商业性贷款部分审批。

(三)签订借款合同。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及办理其他必须的手续。

(四)发放贷款。银行办理取得抵押登记权证之后,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指定账户内。

(五)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