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贷款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发放的购房贷款。据小编所知,在当今社会许许多多买房的人都离不开住房贷款,住房贷款为很多手头资金短缺的人提供了一定款项购买房子的保障,带来了许多便利。那么,房屋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不是具有“五证”:《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商品房的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的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的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9、偿还完毕贷款。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人了。

房屋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1、根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出现纠纷时的责任承担人。例如购房者不能按约偿还贷款,银行起诉的,开发商作为担保人应该是共同被告。购房者与开发商出现纠纷,银行作为结果的承担者也应该参加诉讼。

2、购房者在未能全部清偿贷款前,不能擅自转让房屋权及使用权,也不能重复抵押该房屋,对擅自转让及设置重复抵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购房者不认真履行义务,到期不偿还贷款及利息又不交出按揭房屋的,可以判决购房者偿还贷款本金利息以及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判决以抵押的房屋的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或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给银行,如仍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由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事后向购房者追偿。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