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积金装修贷款

办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谈面签《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需要核实原件)

1、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本市缴存职工,装修本市城镇自有产权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供该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职工住房装修提取、贷款核定表》;

3、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以房屋抵押的,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抵押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住房公积金担保的,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装修贷款应在装修施工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且未完工之前填写上述第2项表格进行申报;

2、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贷款额度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000元核定,但总额不超过15万元;

3、职工购房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尚未还清的,不得申请装修贷款;

4、申请装修贷款时,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限;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屋评估值的70%,以公积金担保的,不超过担保总额的80%;

5、装修贷款按照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