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降低首付比例方面,新政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先的 50% 降低至 30%。

在贷款额度方面,原先符合条件的职工,单人最高贷款 30 万元,两人(含)以上最高贷款 60 万元。新政实施后,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 30 万元提高至 60 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 60 万元提高至 90 万元。

新政再次强调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 120 万元;3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 70 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