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提取过十堰市公积金还能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吗?

1.同一套住房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不能再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社会性、互助性、强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征。为了使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根据十公管发[2016]9号文件规定,同一套住房若以购房方式提取过公积金,则不能再以偿还商业贷款的方式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