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是“技能人才之都”也是“湾区人才高地”,东莞对人才的渴望与向往蕴含在整个城市的发展与成长中。对于来莞创业人才,东莞也会加满福利、展现诚意!

根据“东莞3.0版促进就业九条”,创业者在东莞创办初创企业,创业者(含台港澳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在 3 年内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额度最高 30 万元的创业贷款。

创业带动 5 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 5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贷款期限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补贴条件为: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年龄为 16 ——55 周岁(不含 55周岁)、男性年龄为 16 ——60 周岁(不含 60 周岁);有具体经营项目;已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且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应没有其他未结贷款;创业者创办的创业主体属于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的,必须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未享受过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贴息;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

申请人到各经办银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申请。申请材料以各经办银行所需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