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北京市政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最关心的、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困难出台《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即“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18条”,提出了4个方面18条帮扶措施,推动中小微企业的加速发展。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帮扶作用,降低北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首次贷款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于2022年5月联合印发《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企业应该如何申报呢?

一、支持对象

注册在北京市的中小微企业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首次贷款业务。

判定标准:企业首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同一借款合同的第一次放款),判定标准为该企业此笔贷款发放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征信报告中“中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条目记录均显示为零。

二、支持方式

首次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可从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用补助两种方式择一享受。已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首贷业务,不再予以支持。

三、支持范围

1、首贷业务支持范围为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的、 2021年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且于2022年1月1 日以后实际放款的贷款业务;及2022年1月1日以后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并实际放款的贷款业务。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

2、2022年1月1日至本细则发布之日期间发生的首贷业务,若未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企业可到贷款服务中心现场进行补充登记,纳入本实施细则支持范围。

四、支持标准

贷款贴息补助标准

1、贴息补助标准:贴息资金支持是按照企业实际获得贷款产生利息的2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逾期或展期期间支付的利息不予贴息。

2、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企业,按照《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葬干措施》 (京政办发 14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签订合同并放款的“首次贷款”业务,贴息比例为40%。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行业,不需企业自行申请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判定。

3、贴息补助方式:按照先付后贴、按季拨付的原则,每季度按实付利息给予企业贴息资金。

担保费用补助标准

1、担保费用补助标准:在首贷业务放款满一年或首贷放款不足一年且全部还款的情况下,对贷款企业按照实际 放款额和实际担保期限给予年化1 %的贷款担保费用补助,对于担保费率低于年化1 %的,按照实际执行的担保费率予以补助,最长贷款担保费用补助期限为1年。

2、担保费用补助方式:在首贷业务放款满一年 年或首贷放款不足一年且全部还款的情况下,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企业申报流程

一、贷款服务中心现场登记办理首次贷款业务;

二、签订授权书、承诺书、告知书;

三、选择入驻意向银行和首贷补贴方式(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用补助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四、驻场银行/担保机构在完成贷款审核及放款后,将企业和贷款相关信息提交至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

五、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贷款账户。

六、补贴资金下达流程

贷款贴息方式

按照先付后贴、按季拨付的原则,每季度按实付利息核定企业贴息资金。

担保费用补助方式

在首贷放款满一年或首贷放款不足一年且全部还款的情况下,给予一次性补助。

以上两种方式,每季度核定一次,并按照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后,直接下达至企业贷款账户,并由贷款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平台发送信息,主动告知企业查收补贴资金。

七、入驻银行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

八、入驻担保机构名单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诚信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兴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鼎信创伟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北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投保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九、特别提示

贴保方式

入驻银行应在贷款放款后2个月内、担保机构在贷款放款满一年后的一季度内,或贷款放款不足一年且全部还款后的一季度内,及时进行信息填报、审核,业务信息筛选、汇总和表格报送,对于延迟一季度以上(不含)报送的业务,不纳入本实施细则补助范围。

贴息方式

入驻银行应在贷款放款后一季度内,及时进行信息填报、审核,业务信息筛选、汇总和表格报送,对于延迟一季度以上(含)报送的业务,不纳入本实施细则贴息范围。

小贴士:对于此类政策,企业应尽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