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等商用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贷款项目条件:

1)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2)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4)地处商业繁华地段或中心商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

5)经评估符合我行规定要求,且写字楼项目应地理位置优越,具备良好租售前景;宾馆(酒店)项目借款人应与我行旅游饭店行业指导意见所列重点选择的客户签订长期物业管理协议;

6)经评估,项目预期市场前景良好,项目预期净现金流量充裕,贷款还款来源稳定、可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