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有效地满足农户生产性贷款需求,保障农民平等享受金融服务权利,近日,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8个方面对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各市州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明确由省财政筹措资金,在统筹考虑各地贷款需求、财力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充实58个贫困县政策性担保公司实力,保证“双联惠农贷款”基本能够满足农户生产需求。另外,进一步完善贴息政策,针对“双联惠农贷款”以外的农户贷款贵问题,省里整合支农资金,对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的农户贷款适当贴息。同时,《意见》强调要用市场化方式运作财政资金,解决农户生产资金不足问题。  《意见》提出,要积极扩大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探索利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产进行抵质押贷款。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直接授信发放,推进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在机构服务保障方面,要引导各金融机构主动延伸农村基层服务网点,合理布局ATM、POS等银行卡受理工具,发展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扩大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覆盖面,争取扩大涉农贷款规模,探索建立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合作关系。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发放和清收工作,加大对违规放贷、挪用贴息贷款的查处力度。从今年起,将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发放和清收情况纳入对各市州双联考核的内容。(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