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买房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父母子女如何申请提取?

1.提取材料:除参照全款购房提取公积金准备相关购房证明材料外,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包括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公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

异地购房的另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购房人本套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

2.提取时限: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3年之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