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之一 农房抵押贷款指的是属于借款人自己拥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的贷款。房屋处所应与借款人户口所在地一致,且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且承诺设定抵押的房屋在依法偿债后有适当的居住场所。贷款程序为贷款人申请→调查→价值评估→审查→审批→签订贷款合同→抵押登记(国土局)→贷款支用→放贷→贷款偿还。“三权”之二 林权抵押贷款指的是家庭承包或流转方式取得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以及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林权可用于抵押的一种贷款。根据借款用途、林业生产周期、林权证规定的林地使用期限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三权”之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该土地需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而承包经营权剩余年限不少于5年,并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现代休闲农业等较高价值的农村土地;贷款原则上用于规模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家乐经营等涉农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