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得申请连云港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下列情形的借款人,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不良记录的(经核实属偶然性、短期、金额较小的非主观原因形成的不良记录可除外);

(二)合法收入不足以偿还贷款的;

(三)有采取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

(四)同一套住房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五)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

(六)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