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为缓解严峻的就业形势,积极通过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与上海银行开展良好的合作。上海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推动上海市小微企业和个人自主创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今年4月底,上海银行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751笔,合计金额10.7亿元,支持就业人数约6.8万人,单笔贷款规模约8万元,有力促进了自主创业就业。

办理上海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并且有固定的住所。

3.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证明其为下岗失业人员的有效证明。4.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在向本行申请个人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创业条件:(1)借款人已制订开业计划书,并经开业指导专家或有关推荐机构论证; (2)借款人具有开业所需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或资产; (3)借款人已经本市开业指导机构必要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 (4)法律规定应当履行行政审批程序的开业项目已获得批准; (5)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同意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