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一是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因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二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此外,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可以免除。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据悉,本次措施预计减免利息20多亿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50多亿元,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惠及400多万名高校毕业生。
《中国教育报》2022年06月01日第3版 版名: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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