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机构给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总额在15万元以内,而且收取的担保费不高于1%的,市财政将给予担保费补贴。昨天,市财政局通报了新出台的《重庆市微型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办法》。

  据悉,担保机构要获得这一补贴,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几个条件:取得经营许可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时纳税;全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到平均净资产2.5倍以上;向微企收取的担保费率不高于1%;不得向微企收取保证金及担保费以外的评审、咨询等费用;近三年未受到县级以上财政或其它监管部门处罚。(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