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往往在对外营销宣传中,基本都会提及该行可以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以此表明该行在个人贷款担保方式上的灵活度。由于借款人未采取任何担保措施,贷款出现损失的概率较担保类贷款要大。


因此,银行在个人信用贷款方面的规定要严于担保类贷款,主要体现一下几点:


1、借款人对象要求严格


银行喜欢信用良好,婚姻、居住及职业稳定,职业发展前景良好或个私经营成功,收入高,经济实力强,偿债能力强的客户作为个人信用贷款的借款人。


在个人信用贷款管理上,银行建立了一套内部的个人信用评价标准,综合借款人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可贷额度,然后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需求、偿还能力和风险状况确定贷款金额。


各银行信用评价方法、模型不一致,大多数银行在一定时期内采取固定的“评分卡”模型对自然人进行信用评分,“评分卡”模型银行不会对外公布。


多数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中的“评分卡”模型现还处于初级阶段,随着业务的发展,原始数据的不断积累,评价方法的不断提高,历史模型经过多次检验,“评分卡”模型将会逐渐完善和优化。


2、贷款金额较低


各家银行会限定个人信用贷款上限,会根据信用评分结果划分级差,让可能产生的损失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贷款期限较短


个人信用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5年时间。




4、贷款利率较高


按照风险与利益对价原则,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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