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定向流转人制度,是寿光改革的一大创新。

  在抵押贷款中,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需处置抵押物。但当抵押物是蔬菜大棚等资产时,由于没有统一的流转市场,银行很难将抵押物处置变现。这也是多数银行不愿以大棚、厂房、设备等作抵押物的主要原因。自去年起,寿光市建立起抵押物定向流转人制度。

  贷款前,借款人需要指定一个定向流转人,若农户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定向流转人有义务替借款人还款,并接收借款人的大棚所有权。据了解,散户借款人指定的定向流转人多为本村经济实力较强的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借款人指定的流转人则多为同业企业。

  潍坊银行寿光客服中心总监助理薛建华表示,抵押物定向流转人是农户申贷前必须提供的。银行在进行贷前审查时,除了要调查借款人情况外,还需对抵押物定向流转人的经营能力、还款能力等作出核查。

  薛建华说,若农户违约银行处置抵押物,一般会按照产权证的价值给予定向流转人一定优惠,这就鼓励了农民参与定向流转的积极性。

  同时,为降低风险,银行按蔬菜大棚所有权证评估价值的70%放款。村委也会向银行推荐客户,并出具村委会研究决议。这样,就能保证放贷对象是较为优质、有还款能力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