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还于2009年推出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和蔬菜大棚抵押贷款类似,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也主要面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个体私营经济的农户。

  借款人申贷时,需要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凭“两证”、村集体同意房屋抵押的证明,借款人和金融机构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为保证农民利益,该抵押贷款要求借款人申贷时,必须保证设定抵押的房屋在依法偿债后有适当的居住场所。截至今年6月底,寿光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已累计发放2140万元。

  除此之外,寿光农民的可抵押物让人“眼花缭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盐田使用权、农产品订单……用隋永福的话说,寿光农民“手中能抵押的东西基本用完了”。

  目前,利用这些新型抵押方式发放的贷款累计超过51亿元。而2009至2012四年间,寿光市涉农财政补贴总计为4.32亿元,通过新型抵押贷款方式农民获得的融资,超过涉农财政补贴10倍以上。

  另外,为防控贷款风险,寿光市政府建立了金融机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银行化解信贷风险。对开展蔬菜大棚、承包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寿光市政府按年均新增此类贷款额的1.5%给予风险补偿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