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营造诚信生意人的假象


博得受害公司的信任


再通过签订合同


骗取了价值315万的货物


近期


高安公安


再接再厉


再破一起合同诈骗案


2月8日,市民徐先生来到高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一面印有“雷霆出击显神威、神警雄风铸警魂”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为其挽回全部损失。


2020年2月份,我市某能源公司经理徐先生来到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公司与浙江一家普耐德新能源科技公司有过生意上的合作。在一次合作中,对方公司负责人赵某称需要大量的电池电芯,其与徐先生商量能不能采取货到付款的形式。两人商讨后签订了购销合同。


然而,赵某收到货后并没有将货款转给徐先生,反而告诉徐先生,以其不再是普耐德公司的法人为由拒不支付货款。无奈之下,徐先生这才向警方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案件侦查。经过一年多锲而不舍的追查,办案民警辗转江西、浙江两地侦查取证,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因公司经营不善,为骗取价值巨大货物,赵某先通过多次股权和企业法人变更,将公司转移其母亲(周女士)名下。之后,赵某再以公司名义和受害公司签订巨额合同,将电池电芯转移至其担任法人代表并实际控制的公司。


今年1月份,在办案民警的耐心工作下,嫌疑人家属将最后一笔货款退还给受害公司。至此,315万被骗款全部返还到位。目前,犯罪嫌疑赵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1、公司、企业在与合作对象签订合同时,不能因为急需资金就放松警惕,要看清合同内容,防止对方设置根本不能达到的、甚至违法的条款,恶意制造履约障碍,致使被骗公司、企业无法达到履约要求,从而造成先期预交的中介费、服务费或其他费用无法追回。


2、公司、企业在与合作对象签订合同时,要提高警惕,防止对方利用虚假的金融票据、凭证、产权证明等作抵押骗取信任。


3、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者应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建议有条件的企业聘请公司律师或者法律顾问,加强合同审查。


来源:高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