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从各家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的银行宣传单张上看,申请个人信用贷款似乎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当顾客进入实质性申请程序时,会发现事情并不简单。有关人士在某银行试着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申请条件,基本条件包括在该银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人资信等级,在该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准入条件之一:为该银行优质法人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拥有自有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为该银行白金卡客户; 持有该银行个人理财金账户1年(含)以上且账户年度存款平均余额20万元(含)以上;为该银行个人贷款客户,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含贷款已结清客户)。这些特定条件是不是会使不少有心申请的人望而却步呢?而且,这家银行还规定,贷款额度起点为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银行同意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予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且累计贷款期限(含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这些规定,出发点自然是要保证银行信贷的安全,无可非议,但是普通工薪族要申请个人信贷,却会有“想说爱你不容易”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