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近日在常德市汉寿县酉港镇农村信用社发放。酉港镇辰阳村从事水产养殖的陈德友用292亩水面10年的经营权作抵押,成功贷款50万元。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拓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赋予了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汉寿县经过反复调研,于3月18日出台了《汉寿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启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  据汉寿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李娟介绍,贷款的办理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在金融机构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二是抵押物集中连片,粮食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种植经济作物或养殖水面50亩以上。三是在农经部门取得合法的农村土地合法经营权证书,承包承受期在五年以上。(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