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一家中型民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企业成立于2004年,经过近10年的发展,目前正处于成熟稳定期。近年来,该企业所在的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企业也从中受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今年,李先生洞察到一个商机,可以创造更大的盈利空间,企业其他高层领导也对此十分赞同。可是企业却面临着40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眼看机会稍纵即逝,李先生万分焦急。这时,天津农商银行客户经理了解到李先生的情况,通过对李先生企业的深入调查发现,企业在五年前购买了市中心的一处大型物业,并将该物业出租给了本市一家知名的大型综合类超市,每年仅租金收入就有1000多万元。因此,客户经理建议李先生选择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该贷款是指天津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本付息主要来源的抵押贷款。李先生企业名下的物业坐落在本市、已经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营运,且物业每年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完全符合贷款条件。于是,银行在对李先生企业资信、生产经营情况、租金收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定可以给该企业发放贷款。李先生企业在市区拥有的物业经评估后价值为6600万元,银行最终给李先生批准了3000万元的贷款,期限长达10年,既缓解企业的一次性还款压力,又满足其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现在李先生企业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规模,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