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以下财产设定抵押权的,应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企业的设备。2、企业的原辅材料。3、企业的产品或者商品。4、企业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动产。5、当地政府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抵押人、抵押权人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资料:1、《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2、主合同(副本一份)。3、抵押担保合同(原件一份)。4、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或副本。5、抵押物清单(原件一式一份)。6、抵押物所有权证明(购置发票复印件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7、抵押人、抵押权人给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8、其他证明材料。抵押人应按下列程序办理财产抵押:1、向抵押权人领取、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抵押物清单》(一式两份);《抵押须知》,并按须知提交各种资料、证件、手续。

2、按抵押权人的规章制度办理其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