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学生资助暨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获悉,我省从2012年起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有我省户籍,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我省户籍;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河南籍新生和河南籍在省外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据了解,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实施覆盖面更加广泛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模式,在各市、县设立助学贷款资助中心,当地的考生可以在入学报到前,在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申请贷款,即贫困学生在入学前就有可能拿到助学贷款。除了覆盖范围更广以外,与高校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助学贷款延长了贷款期限,降低了学生的还贷压力,高校不再承担贷款管理和风险责任,而是由政府承担更多责任。(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