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质押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执行提前赎回交易;

2、所有权无争议、且未作担保或被依法冻结止付;

3、质押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对应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未规定该本外币理财产品不得转让、质押等可能导致质押无效的情形;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