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刷卡10011元,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10000元,欠款11元,刷卡日到“到期还款日”共30天——为了这11元的欠款,用户要承担多少利息?答案是150元。因为只要这11元余款没有按时还,银行就要按照10011元的全款提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记者采访发现,银行往往通过条款设计对“全额罚息”规定进行掩盖,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推销信用卡的业绩压力,也常常故意隐瞒“全额罚息”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罚息”已经成为我国信用卡业重要的收入来源,有分析认为罚息收入已经占到我国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40%到50%。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目前信用卡业务可以实现盈利的银行很少,这也是各银行不愿意放弃“全额罚息”收入的重要原因。

  南开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万国华认为,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叫停。信用卡部分欠款却要按照全额来罚息,这种做法显失公平,违背了商事公平交易的原则。

  李永壮表示,政府应规范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秩序,对各银行“全额罚息”行为重新审视,出台相关规定,使执行“全额罚息”和“容差还款”政策的银行转为执行“实际欠款罚息”或“分段计息”,切实保护信用卡用户的利益,保护我国信用卡发展环境。(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