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预期收益权进行抵押贷款,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今日,省金融办、省综改办联合召开“山西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会”,确定将在山西省11个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及太谷县、左权县,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试点区域内将设立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农民提供贷款服务。试点工作时间从今年12月至2014年6月。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是用土地预期收益作为还款根本保证的融资方式,在不改变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农户或相关主体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预期收益作为还款保证,向金融机构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是山西省推进综改区试验建设、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破解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大创新,可以有效缓解农民贷款抵押难问题,运用农村土地资源,激活农业土地资本,使土地变资金、资源变资本。”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规范,山西省出台的工作方案中,对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用途、期限、额度、贷款利息和支付、贷款发放和归还、贷款管理及风险防控等做了详细规定,明确提出,土地收益保证贷款重点支持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性、经营性资金需求,避免盲目投资和过度消费行为。  试点区域内的农民,只要符合条件,最快明年1月份就可以在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受理申请后,在物权融资公司提供保证后,要按照操作流程同农民签订贷款合同,向农民发放贷款。  2013年初,省金融办首批选择运城盐湖区、新绛县进行试点工作,根据经验起草一系列相关文件,并决定在11个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及太谷、左权县,推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