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过后春节临近,网店和实体店都展开了促销攻势,各种优惠活动不时“拨弄”着消费者脆弱的神经。一旦把控不住,市民就会面临“月光”的境地。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虽然可以缓解大额支出的负担,但需要支付的手续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市民还需谨慎办理。  分期付款 仍需支付手续费  “我拿到信用卡的时候就知道可以分期付款,可是一直没用过。前几天看上一款单反相机,再配个镜头总共要2万多元,就想申请分期付款,省得年底用钱的地方多,手头紧张。结果打电话一问才知道,原来申请分期付款还要交手续费。”市民王先生说,“而且收费还不少,要1000多元。”  据了解,不少银行规定,使用信用卡消费金额达到一定“门槛”,比如五六百元,就可申请分期付款。可分的期数一般有3期、6期、12期、24期、36期等可选。  以办理较多的12期分期付款为例,银行的手续费率差别也不小,比如一家国有银行规定为7.2%,而一家股份制银行则规定为8.88%。假设同样将一笔1万元的消费申请分为12期支付,两家银行分别要收取手续费720元和888元,相差将近170元。  手续费收取的方式一般有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在有些银行,对于同样的消费金额和分期数,无论将手续费一次性收取还是分期收取,收费总额都是一样的。但在有的银行,这两种收费方式产生的费用总额会有不同。比如一家股份制银行就规定,同样分12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费率为7.8%,而分期收取每期费率则为0.7%。假如消费者将一笔1万元的消费分12期支付,选择一次性支付手续费,手续费为780元,而选择分期支付手续费,则手续费总共为840元,即需要多付60元手续费。(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