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贷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为与之前的规定衔接,便于小贷公司挂牌交易,浙江省金融办正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浙江省在推动小贷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做出了新的尝试。日前,绍兴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小贷”)和杭州市余杭区理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想小贷”)先后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浙交所”)挂牌,这是浙江省首批挂牌的小贷公司。  浙交所于去年10月18日正式启动,是浙江版的场外交易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其母公司,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份。  虽已成功挂牌,但短期内两家小贷公司在浙交所还不能开展实质性交易。这是由于小贷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此前有相关文件对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做出过相应规定。记者获悉,为与之前的规定衔接,便于小贷公司在浙交所挂牌交易,浙江省金融办正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首批两家挂牌  据《绍兴县报》报道,汇金小贷于去年12月31日在浙交所挂牌,代码为50087,公司简称“绍兴汇金”,是浙江省首家在浙交所挂牌的小贷公司。其《股权挂牌转让说明书》显示,推荐商为浙商证券。  理想小贷于1月21日在浙交所挂牌,代码为50056,推荐商是财通证券。  据理想小贷总经理唐新民介绍,浙交所启动后,浙江省金融办于全省260余家小贷公司中选出了经营资质较好的9家推荐挂牌。  唐新民表示,理想小贷在成立之初即聘请省内最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因此财务报表比较规范,无需重新审计,也无需再出具法律意见书,得以加快了进度,成为省内第一批挂牌的小贷公司。  据悉,浙江省于2008年开始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汇金小贷是该省第二家成立的小贷公司,理想小贷是第三家。  截至2012年12月末,理想小贷贷款余额为6.19亿元,逾期贷款494.54万元,逾期率不足0.8%。并提取了一般风险准备金4288.49万元,呆账准备217.34万元,逾期贷款风险覆盖率为911%。  唐新民表示,在浙交所的挂牌可以为小额贷款公司开辟新渠道。小贷公司的股东可以将其股权挂牌转让,也可以在浙交所发行私募债。唐新民还设想,假如余杭区三到四家中小企业欲在浙交所发行集合债,小贷公司也可以和券商联合承销。  汇金小贷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在浙交所挂牌相当于进入上市“预科班”,将为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尚需配套政策  两家小贷公司虽已挂牌,但由于其特殊的身份,要进行实质性的交易还需要浙江省金融办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小贷公司带着“公司”的头衔,从事的却是金融业务,坊间戏称“披着公司外衣的银行”。  唐新民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已经挂牌,但未来在转让股权时,是否允许全流通?允许多少比例流通?第一大股东是否需要锁定?这些都需要出台措施与已有的小贷公司相关规定配套。而且目前,我们的股东也暂时没有挂牌出让的意向,但股权转让和发债肯定是趋势。”  此前浙江省曾出土相关文件对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做出规定。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浙金融办〔2008〕21号)第十九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发起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5%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金融办审核。  此外根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应当分批解除交易限制,每批解除交易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权的三分之一。解禁的时间分别为挂牌后依法依约可交易之日、挂牌后依法依约可交易之日起满一年、挂牌后依法依约可交易之日期满两年。(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