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济南市发布《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在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纾困政策基础上,制定25条政策措施。

《措施》提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 3 年的创业担保贷。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济南将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按余额增量的 1%提供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促进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培植”。

对受绿色转型、疫情等因素影响遇到暂时资金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金融辅导攻坚范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供应链金融、应急转贷等多种手段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压贷、限贷。

对纳入国家和省市级应急保供企业名单的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向金融机构推送共享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围绕专精特新企业订单、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创新金融产品体系,实施高效信贷审批。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发生风险时,按照风险补偿政策规定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