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个人信用贷款申请条件

1、在哈尔滨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在我行资信状况良好,在有关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经贷款人根据《哈尔滨银行个人资信评估标准》(试行)评估后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

4、借款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出具本人收入情况及员工资格的证明;

5、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6、在哈尔滨银行开立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7、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丁香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