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贴息是指实行利息补贴的贷款方式。在增加贴息支出渠道方面,《通知》指出,珠海市将以2018年末基金滚存结余为基数,在留足2018年度基金支出总额的两倍储备后,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支出,提取比例最高不超过10%。

在贷款贴息条件方面,《通知》将贴息对象和条件设为在珠海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的创业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以及在珠海市签订有关种养合同且办理就业登记的从事种养业的创业者,从珠海市创业小额贷款经办银行取得创业小额贷款,并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在提高贷款贴息额度方面,《通知》指出,创业者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由最高20万元调整为最高30万元;吸纳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不含申请人),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增加贴息额度,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由最高200万元调整为最高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已享受珠海市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的,不得重复申请贴息。

在贷款贴息利率方面,《通知》指出,在规定的贷款贴息额度内,个人贷款和吸纳珠海市就业困难人员等,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其他创业贷款(小微企业和其他吸纳就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此外,《通知》还放宽了贴息申领时间。创业者按期还本付息后,可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年度结束之日起60日内或在还清全部本息之日起60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向注册登记地(从事种养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为种养经营地,下同)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采写】黄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