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7年发放助学贷款42.6亿元,违约率仅为5%。但高校在前期垫付大笔运作成本,资金压力大。从曾经的流标,到如今的违约率低于预期,国家助学贷款终于走完一个完整的放贷、回收周期。“到目前为止,贷款违约率只有5%左右,低于最初预计的14%的风险补偿金比例。”4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一位业务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河南省作为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第一个试点省份,在2005年到2012年期间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2.6亿元。2011年起,这批贷款首次进入大规模还本付息期,目前累计到期本金7.3亿元,违约率为5%。而在10年前,人民银行的一项统计显示,全国助学贷款借贷学生的平均违约率达到28%。这意味着经过艰难实验后,作为惠民政策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始走上可持续运行的正轨。9年前那次尴尬的流标2004年9月24日,河南省高校下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招标,河南省给当地11家银行发放邀请书,但当日仅有5家银行前来参会,而现场又只有工行、中行、建行3家投标竞标。“2家银行的风险补偿金比例要求达30%,另一家要求50%。”上述国开行河南分行业务负责人回忆,如此高的比例远远超出财政和河南省高校的承受能力。招标会上,各商业银行还对高校提出了许多附加条件,最终导致当日的招标会以“流标”收场。这一尴尬场景的背景则是,囿于单笔金额少、违约率高、低回报等诸多弊端,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达5年之久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几乎名存实亡,所有商业银行都已停贷。2002年,我国第一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部分学生进入还贷期,贷款风险首次显现,彼时,人民银行的一项统计显示,全国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达到28%。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国家助学贷款的目的是帮助贫困生解决学费问题。从1999年开始,全国高校扩招,贫困高考生数量也急剧攀升。截至2005年8月,贫困大学生总数405万人,约占学生总数的26%。而与高校扩招同步启动的国家助学贷款,却因以上原因,未能发挥作用。“初时的助学贷款模式设计有很大缺陷,”前述国开行河南省分行的业务负责人回忆,商业银行将学生与普通客户同等对待,直接面对学生,但后者数量庞大,银行的人手无法达到对学生进行完整审核,且待学生毕业后,银行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催收贷款,学生违约比例攀升,商业银行只能选择撤离,集体停贷。这意味着国家助学贷款这一工具将面临夭折。在此节点上,作为政府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开行被推到了“台面”上。“我们研究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模式后发现,实际违约率远低于商业银行的统计数据,”上述负责人指出,而商业银行直接面对学生的方式中,也忽略了高校的作用,“通过高校加强管理,降低违约率并不是不可能。”2003年10月,国开行总行正式成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通过系列调研后提出一个相对成熟的设想和方案。实验点最先落子生源地大省河南。2004年12月,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与河南省教育厅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次年1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国开行在河南试点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风险分担的河南实验国开行的模式引入了更多的主体分担风险。政府和高校按1∶1的比例提供贷款额度14%的风险补偿金,并将其划入设在国开行的专门账户,由双方共同管理;当贷款违约额超过14%的风险补偿金时,超过部分由高校、开发银行、政府财政按照5∶4∶1比例分担;当助学贷款违约额低于14%的风险补偿金时,风险补偿金剩余部分全部奖励给高校。风险防范中,贷后管理更为关键,高校更是贷后管理的主体。河南模式引入了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和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两个平台,后者则直面学生,负责全面管理对学生的贷款受理、审核、汇总、合同签订、贷款本息催收、贷款信息管理等。“从一个完全不承担风险的主体,转变为实际的操作者,一些高校初期不太情愿,认为是增加了工作量和责任。”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业务负责人说,但不多久,他们就算过账来了。时任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的肖新生就计算过:国家政策规定学校要从学费收入中至少拿出10%用于资助困难学生或作为奖助学金。而国家助学贷款中,风险补偿金由学校和财政各承担一半,若违约率在7%之内,学校可将财政负担的7%拿回来一部分;若违约率高于7%,低于14%,学校支付的7%的风险补偿金可以少拿一部分。只有当违约率超出14%,学校才可能增加一些负担。假如一所高校在校生为1万人,贫困生占比20%,如每人贷5000元,需贷款总额是1000万,若违约,学校需承担7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但同期学校的学费收入4000多万,这70万仅占4000万元学费收入的1.75%。也就是说,学校只是把过去直接发放给学生的困难补助转变为风险补偿金支付给银行,并未额外增加学校经济负担。并且,如果学校管理得好,学校和财政支付的风险补偿金还可以部分或全部返还奖励给学校。接近完美的学生还贷率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机制显示了成效。据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业务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90.7万人次(58.2万人),覆盖全省各类院校115所。2011年河南助学贷款首次进入还本期,共涉及82所高校,到期贷款本金合计2.3亿元,违约率约5%。 到2012年12月底,毕业39.1万名借款学生中,提前或按时还款的比率达96%。按照协议,河南省分行已于2012年10月底,向79所违约率低于14%的高校奖励首批资金1521万元。河南试验的成功,使国家助学贷款得以再度重启,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不过,这一模式的设计也并非完美。上述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业务负责人表示,目前河南模式的应用仍然还局限在河南省内,而全国各地的高校和教贷中心普遍存在经费短缺的情况。风险补偿金的发放周期长达6年,这意味着教贷中心和高校在前期需要先行垫付大笔运作成本,给高校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河南模式的亮点是引入了政府和高校来共担风险,但这两者的利益诉求有差异。”一位国开行金融研究系统的人士分析,政府的原则是用最少的财政支出,提高真正的贫困生的获贷率,而高校为了收回更多的学费,则往往将贷款发放给一些未交学费的非贫困生,这就与政策的初衷相违背。此外,河南模式的覆盖范围目前还只涵盖到本省高校生,部分考入外省高校的河南籍学生则处在生源地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的政策缝隙中间,无法获得助学贷款。为此,作为一种补充机制,今年河南省将启动考入省外高校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不过,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式中,将由河南省政府承担全部的风险补偿金,高校无须负担,贷款期限也更长,这些都可能影响河南模式的进一步推广。(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