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创业贷”定位明确,对象为处于起步阶段和发展初期的企业主,其企业和项目具备较高成长性和发展潜力,企业主有一定从业经验或技术水平,并具有一定资产的创业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创业贷”的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小微企业创业之初的启动资金,包括厂地租赁、人员招聘、研发投入、专利技术购买、连锁经营加盟、原料采购等真实合法的经营运转所需资金。

门槛:

1.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拥有本地户籍;或具有本地自有产权住房;

2.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具有较好行业前景,具备较高成长性和发展潜力;

3.借款企业为首次融资,此前未在本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办理过融资业务;

4.以本行为主要合作银行,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

周期:“创业贷”审批一般在3天左右,放款一般在1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