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东营市选派金融系统优秀青年干部赴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要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金融支持学业资助、就业援助、创业扶助、志智双扶等重点项目,切实加强对全市创业青年的资金扶持力度,根据《关于印发<“东青基准贷”实施细则>的通知》(东青联〔2015〕26号)相关要求,共青团东营市委、人行东营中支、东营银保监分局、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营市分行、东营农村商业银行、垦利农村商业银行、恒丰银行东营分行决定,2019年继续实施“东青基准贷”支持青年创业项目。


一、贷款条件


1.“东青基准贷”贷款主体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45岁以下的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


2.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本细则所称小微企业,是指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企业。


3.申请贷款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青年创办“四新”企业及青年创业人才项目、青年创业大赛获奖选手、青年退役军人、村级“好青年”等青年群体创办企业优先发放。


二、“东青基准贷”知多少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垦利区支持放贷银行:垦利区农商行


贷款额度:30-120万(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要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1年


利率: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30%)


三、“东青基准贷”


垦利区农商行项目实施流程


1.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东青基准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向垦利团区委提出申请。垦利团区委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向垦利区农商行进行推荐。


2.考察。经垦利团区委推荐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垦利团区委与垦利区农商行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工作评审会确定放贷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


3.放款。垦利区农商行按照规定,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立“东青基准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


4.督办。垦利团区委会同垦利区农商行建立工作台账,填写《“东青基准贷”信息台账汇总表》。


“东青基准贷”垦利区农商行申请条件


垦利农村商业银行


(一)企业贷款准入条件


1.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相关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固定经营场所在我区营业网点服务辖区内;


2.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经济、产业、土地、环保和信贷政策;


3.具有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有充足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偿付本息的能力。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70%(含)以下;因经营时间不到1年无法评级的,仅可申请办理低风险和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


4.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信贷、资金支付和结算等方面的监督;


5.企业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用途真实、明确、合法;


7.自有资金不低于30%;


8.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须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对贷款事宜没有明确规定或超出规定范围的,要提供董事会(股东会)的授权(决议)书;合伙企业申请贷款须符合合伙协议约定;


9.能够提供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质押、抵押或其他担保;


10.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经营场所在我区营业网点服务辖区内;


11.符合团委和垦利农商银行的其他规定。


(二)个人贷款准入条件


1.年龄在18-40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2.户籍所在地或固定场所(固定经营场所)在服务辖区内;


3.贷款用途真实、明确、合法;


4.有固定居住地,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履约还款能力;


5.借款人(含配偶)及经营实体在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在邻里或同行中口碑良好,无不良生活嗜好,家庭和睦稳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6.能够提供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认可的担保;


7.在垦利农村商业银行开立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8.符合团委和垦利农商银行的其他规定。


转载自:垦利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