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破产了,储户的钱谁来赔?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存款保险制度在研究酝酿了16年后,很可能在今年有实质进展。那么,存款保险一旦落地,是否意味着我们存在银行里所有的钱就完全“无忧”了?储户是否需要为自己的存款安全支付额外的保险费用?记者了解到,央行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实施方案。央行近日发布的《2013年金融稳定报告》明确表示,目前,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人民银行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完善实施方案,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尽早建立。据记者了解,人民银行自1997年就已经着手研究存款保险制度。”焦点一为什么要有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老百姓来讲是保证血汗钱不打水漂,而对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央行报告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市场化,增加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创新及风险承担机制方面的灵活性。在存款保险制度缺失的条件下,国家实际上承担了隐性的担保责任,容易导致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机制弱化,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投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不仅应当提上日程,而且是一件非常紧迫的事情。随着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作为商业机构,银行也可能会出现破产和倒闭的现象,这就需要存款保险制度来保障存款人利益。另一方面,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也是为了进一步鼓励竞争,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给金融机构提供一个有进有出、完全市场化的平台。现在大力推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也是以存款保险制度为前提。如果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焦点二存款保险怎么赔?对普通百姓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一旦商业银行出现风险,自己能获得多少赔偿?存款保险上限最高50万元目前,业内人士普遍预计未来存款保险对单个储户的赔偿上限应在20万至50万元的区间内。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一直致力于研究推动存款保险制度。胡继晔认为,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建设之初,为了打破银行业垄断,可以“两步走”:先行采取较低的存款保险上限(20万至30万元)、单一费率制度;第二步再提高限额,例如50万元人民币,同时针对不同银行采取差别费率制度,以防范银行业参加存款保险后的道德风险。98%储蓄账户存款在50万元以下几年前,央行相关负责人曾在研讨会上表示,未来存款保险机构可能实行限额保险制,央行计划为98%的储户提供全额保险。央行曾先后于2005年4月和2007年4月对中国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结构进行抽样调查。前次调查显示,存款在5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下四个区间内存款账户户数占全部存款账户的比例,分别为96.18%、98.32%、99.32%、99.70%;其存款金额占全部调查存款账户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0.54%、29.47%、37.61%、46.08%。2007年的调查则显示,20万元以下的存款户占比为98%以上。业内人士预计,随着居民储蓄的增长,现在50万元以下的账户占比应在98%左右,因此赔偿上限很可能不超过50万元。存款保险如何赔偿?央行人士曾发表观点指出,存款保险可以实行限额赔付,即在投保存款机构被撤销或破产时,存款人在该机构的存款在规定限额内可以得到全额赔付,超过存款保险限额的仍有权从该机构清算资产中得到追偿,如果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存款机构开立有多个存款账户的,各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如果最终出台的方案果真如此,老百姓的存款最好能分散存于多家银行,避免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举例说,100万元的存款如果放在一家银行,存款保险上限是50万元,一旦出现风险,储户最终只能拿回50万元,损失一半本金。如果在两家银行各存50万元,即使都出了问题,100万元本金也都有保障。在胡继晔看来,道德风险问题一直与存款保险制度如影随形。解决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的方案之一是限额保险,即只为客户提供一定额度的保障,超出该额度则不予保障,或者只提供部分保障。“银行的道德风险就是追求高风险投资,从而获取高收益,但同时又不必承担为此高风险投资而产生的潜在成本,并把该成本转移给储户、监管机构或者纳税人。另外,追求高风险投资的金融机构往往会支付更高的利率来吸引资金。”焦点三存款保险谁来买单?若推出存款保险制度,该由谁来为保费买单是个关键问题。业内人士称,正是因为保费问题牵扯各方利益,很难达成一致,所以存款保险制度迟迟未能出台。保费由金融机构共同缴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形式,郭田勇的建议是,由存款性金融机构共同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并向其缴纳保费,在金融机构发生危机或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可对金融机构提供援助或是直接向存款人支付存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记者,在出资方式上,存款保险机构应当是一家政府全资的公司,不具备商业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应该按照公司化的治理结构运作。商业银行不应拥有存款保险公司的股份。上述机构类似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对于存款保险基金来源,也有市场人士认为,除了商业银行缴纳的保费之外,还应包括国家财政、中央银行拿出的资金。此外,作为多家银行大股东的中央汇金公司,也可以通过减持国有银行股份的方式筹集资金,作为存款保险基金的初始资金。差别化保费打压小银行生存空间?日前,有权威人士向媒体透露,央行的设想是按照分步走的原则,先在央行内设一个存款保险基金,保险基金由各投保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缴纳,未来再逐步过渡到社会化的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保险为强制保险,所有的银行都必须参保。而为了更容易推行,初期将采取统一的保险费率,如果参保银行连续几年稳健经营,则可以考虑调低费率,否则会支付较高费率。“存款保险如果采取自愿投保方式,大银行实力雄厚,口碑好,参保的积极性不高,这也是中国至今迟迟未能出台存款保险的主要原因之一。保费的高低应该与风险大小密切相关,相比之下,大银行风险小应该费率低,小银行风险大应该费率高。但如果采取差别化费率,将使得小银行的生存空间受到更大挤压。因此,统一的费率标准可能更符合银行业实际情况。”某银行人士向记者如此分析。存款保险不赔付理财产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记者,参照欧美银行业存款保险制度的做法,它只对自然人存款承担赔付责任,企业存款不在其赔付范畴之内。而且,只针对个人储户的各类存款,不包括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对于普通储户而言,普遍关心在存款保险制度成立后,银行是否会把强制上缴的保险金转嫁给储户,庹国柱对此认为:“不会,保险金应该由银行缴给存款保险公司。”新闻内存美国存款保险限额25万美元据央行金融稳定报告介绍,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拥有运用存款保险基金处置问题和倒闭银行的广泛权利,可以通过“收购与承接”、“过桥银行”、“公开银行救助”等多种手段,对被处置银行的资产、债务进行多种组合处置,并严控处置成本,实现最佳的处置效果。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FDIC将存款保险限额从10万美元临时性上调至25万美元,对受保银行非生息交易账户25万美元以上的存款给予全额担保,对受保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高级无担保债券给予担保,出台《关于收购破产银行的有关规定》,鼓励私人资本参与银行业问题资产处置。在危机中,美国共倒闭了400多家银行,由于FDIC的及时有效处置,没有引发公众信心恐慌,银行体系总体保持稳定。哈佛大学法学博士何鹏宇曾在专栏文章中指出,理赔过程快速高效是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大优点。在美国,绝大多数倒闭的银行在周五傍晚被政府关闭后,周末被卖给另外一家银行,周一又重新恢复营业。对于绝大多数的零售储户,这个理赔过程简直是“天衣无缝”。事实上,周一开业时,很多储户并不知道他们的银行已经倒闭,并在周末易主。之所以理赔速度快最主要是因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内部有一个问题银行的“黑名单”。放在“黑名单”上的问题银行不一定最后会被政府关闭,但这有助于政府做好其破产的前期准备工作。(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