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存贷通是一种将个人贷款与存款相结合,以同一客户名下的存款抵扣贷款,为其提供增值收益的业务。对在我行有个人贷款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客户,可根据协议开立存贷通账户。在客户按照未抵扣贷款本金的状态先向我行支付贷款利息的前提下,该账户内存款达到一定数量以上按固定比例抵扣贷款本金,以该抵扣额计算的贷款利息作为客户利息减免的增值收益。

  二、适用对象:

  存贷通账户所涉及的贷款限于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商用房贷款;存款限于个人贷款客户存入存贷通账户的人民币活期存款,不含其他账户、其他存期、其他币种的存款。

  三、开办条件:

  (一)申请存贷通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已在我行办理个人贷款,贷款余额大于10万元;  2、申请存贷通业务时,客户名下的贷款形态正常,贷款存续期内还款记录优良,累计违约次数与已归还贷款期数之比小于10%,且不存在连续两期违约;  3、贷款剩余还款期限大于12个月。

  (二)客户申请开办存贷通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原贷款还款账户的个人结算账户原件与复印件;如借款人以名下其他账户作为存款账户,应提供账户的原件与复印件;  2、借款人的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填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个人贷款存贷通业务申请审批表》,并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个人贷款存贷通业务协议》;

  4、有同共借款人的,需提供共同借款人同意办理存贷通业务的书面意见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