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年龄十八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或抵押;

4.借款目的为本人或家庭装修住房、家庭旅游、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大额耐用消费品是指单价 2000 元(含)以上、 10 万元(含)以下,正常使用寿命在二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包括家用电器、家具、厨具、卫生洁具、电脑、乐器、健身器材等,不包括住房、汽车)或其他明确的消费用途;

5.申请住房装修贷款的,应有与我行认可的装修公司签订的住房装修合同;申请旅游贷款的,应有我行认可的旅行社出具的相关证明;

6.能支付所购商品或服务的首付款;

7.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