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俱乐部  小贷公司的发展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但其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发展不均衡、经营不规范、整体质量不高、持续发展受阻等诸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涂建华建议,进一步激发小贷公司积极性,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也是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关心的话题。他坦言,将建议政府进一步组织调研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  商报记者 罗永攀 刘晓娜 发自上海  全国人大代表、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涂建华建议,应给予小贷公司明确的法律定位,进一步激发小贷公司积极性,完善微型金融体系从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小贷公司有助小微企业融资  涂建华说,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矛盾也日益突出:小微企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巨大但融资艰难;银行机构由于现有风险控制模式,部分贷款闲置;大型企业贷款用不完,造成资金浪费。在这种背景下,民间资本、小贷公司及其他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运而生,发掘传统金融服务的空白领域,拓展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截至2013年末,全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较2012年末增加了1759家;贷款余额819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增幅达38.33%。  尴尬的生存带来非议和争论  “小贷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发展不均衡、经营不规范、整体质量不高、持续发展受阻等诸多问题,由此引发了很多非议与业内争论。”涂建华表示,这有其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原因。“内部原因是,小贷公司自身产品创新能力不强、缺乏专业人才、风险管理能力较弱、偏重追逐商业目标等方面。”  对于外部原因,首先是小贷公司法律地位模糊,其主体资格确定等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这就导致短期逐利行为大行其道,影响了投资者信心。此外,目前小贷公司融资难、融资成本偏高。  应给小贷公司明确法律定位  涂建华建议,让小贷公司在阳光下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从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进而完善微型金融体系、建设普惠金融,激发小贷公司积极性。  “我认为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给予小贷公司明确的法律定位。”涂建华说,使其在法律框架下合法、规范、快速发展,树立小贷公司长远发展信心和投资者投资信心;明确小贷公司的监管主体,建立健全与小贷公司相关法律配套的监管法规,规避监管缺失或监管过度,引导小贷行业规范经营。  他还建议,政府应尽快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关政策,适度放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与融资比例;同时,引导、搭建并有效监管诸如小贷公司同业拆借市场、小贷公司直接融资市场等融资渠道。涂建华表示,在条件相对成熟的情况下,还应尽快建立小贷公司紧急流动资本贷款机制,帮助其抵御可能出现的宏观市场危机。  可激励扶持小贷公司规模化  此外,还应持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小贷公司扶贫的社会目标,尽快推出相关激励政策扶持小贷公司规模化发展。“小贷公司要达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项目标,离不开规模效应,以大规模做小贷款,实现薄利多销。”涂建华说,要坚持“小额分散”、坚持服务小微经济,特别需要政府各类激励政策的扶持,一方面加快其发展,另一方面也在行业中树立正面标杆,激励更多小贷公司放眼长远主动改进,实现行业整体良性可持续发展。  小贷公司融资局限  A 小贷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出资,融资渠道狭窄。  B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指导意见》限定了0.5倍的低融资杠杆,带来融资比例低。  C 小贷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性质,在银行贷款的条件与一般企业差别不大,利率较高,并要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