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质押:贷款不妨碍理赔适合人群:拥有投保时间较长的寿险保单的人群融资成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所谓保单质押贷款,也就是保单所有者以保单作为质押物,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短期资金。我国的保单质押贷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投保人把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直接从保险公司取得贷款,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公司终止其保险合同效力;另一种是投保人将保单抵押给银行,由银行支付贷款于借款人,当借款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依据合同凭保单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从目前的情况看,可以用来贷款的是具有储蓄功能、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合同生效两年以上的人寿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不能质押。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质押贷款,如果投保人购买的是银行代理保险产品,也可以将保单直接质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的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贷款金额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70%,而利率通常为银行同期消费信贷的基准利率。

相对于银行贷款来说,保单质押贷款流程相对简便,且保单质押贷款后,保单的保障功能仍然存在,在出险后仍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分红险客户在贷款期间也不影响保单红利分配,可谓借贷、理赔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