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满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二、服务对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正规高等院校内应届毕业生,自谋职业或合伙经营、吸纳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达到规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三、产品特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四、借款条件1. 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持有相应合法、有效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