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公司于5月19日就《国内贸易项下核心企业上游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融资产品》签约合作,也就是说核心企业的上游中小企业无需通过抵押、担保和质押进行贷款,可以用自己的应收账款获得贷款。

据了解,这种贷款属于信用融资,有了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增新服务,辽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服务,具有安全性。目前,已经有一些中小企业正在进行试点等待审核。(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