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起,办理抵押贷款的市民,无需先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不仅可以少跑一个地方,还省去了200元~1000元不等的公证费。

  今年6至9月,市纪委、市纠风办联合市人民银行和台州银监分局温岭办事处,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工作。通过一系列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市银行系统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评议中也发现我市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均要求贷款人办理抵押合同公证,并由贷款人支付公证费用。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市纪委、市纠风办走访多个相关部门深入论证,并召集在温各家银行进行会商,认为该做法没有相关依据,决定在10月20日前取消抵押贷款先办公证这项“不成文”做法。  “据了解,全市去年办理了7000多宗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相关公证费达数百万元。”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纠风行动对老百姓来说,一个是减少了一笔经济负担,另一个是节省了办理贷款的时间。市公证处主任王金根表示,今后,市公证处将按照市纪委、市纠风办要求,坚持自愿公证。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公证的,这项公证费由相关银行负责支付。(温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