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等地之后,2月6日,辽宁省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通过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综合保障、降低运营成本、严格开复工管理等五方面25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通知》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的措施最多,包括贴息支持、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和再担保、加大重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等。


在贷款贴息支持方面,《通知》明确,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具体而言,辽宁省将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省财政再给予25%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7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此外,针对个人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辽宁省明确,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在中小企业十分关注的缓缴社会保险费方面,《通知》表示,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


《通知》指出,要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机构不能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贷款期限和结构重组、增加信用贷款等方式维持企业融资规模稳定,必要时增加资金支持。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通知》要求为其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事实上,在减免房租、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方面,全国多地已经出台了相关支持措施。如浙江湖州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减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按照省政府的开复工时间及相关要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