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万户新办微型企业”小额贷款贴息扶持计划日前正式启动并组织实施,用贴息手段促进面向微型企业的贷款服务,为全民创业、万众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投资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雇员在20人以下的新办微型企业,在长春市各商业金融机构办理的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可以申请财政贴息。申请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的新办微型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活动应在长春市,申请企业在商业金融机构办理的小额贷款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且,网络办企业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提供相应的网络办企业资质证明也可申请办理。  此次施行的贴息政策对现有贴息政策进行了突破,即不受创业人员身份和经营项目是否微利的限制,而是根据其投资规模、雇佣人数和贷款额度来实施贴息政策。(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