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农业企业融资困难,昨日,市政府印发《郑州市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我市将分类建立农业贷款企业库,库内企业可享受多重实惠。  想要入库先评估  《办法》明确,我市将分类建立农业贷款企业库。根据方法,有贷款需求的农业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相关部门组成专家组对申报的企业项目进行联合审查论证,对企业信誉、经营情况及贷款用途做出评估后,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行文上报。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对上报企业及贷款项目进行考察、评审,做到择优入库。评审专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农业科研院所(校)专业人员和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财经专业人员组成。  企业恶意逃债将曝光  入库后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办法》从贴息范围和额度以及贴息时间和方式等都有明确规定。  按照要求,库内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且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均在贴息之列。贴息资金重点支持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企业。贴息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而对于库内农业中小企业不能提供抵押担保,需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介入的,由风险补偿基金按照50%的比例补贴担保费或保费,每户企业贷款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库内企业如发生恶意逃废金融债务,5年内不得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并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郑州晚报)